关于汾渭平原第一轮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一)
管理员 http://www.lmsk.gov.cn 发布日期:2018-10-10 浏览次数:2801
关于汾渭平原第一轮强化督查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的汇报
整改情况的汇报
2018年9月2日,接到生态环境部转办我区的8月31日强化督查组督查的“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环境污染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于9月2日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问题情况
8月31日,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在对我区龙门社区龙顾路伊河堤下梦斯特编织袋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临时停产,生产设备有余温,存在以下问题:1.该企业未完成清单内整改类“散乱污”企业的整改要求(完善环评手续),擅自生产;2.破碎、烘干、热熔拉丝等工序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工业粉尘和有机废气直排。污染源名称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问题类型为未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改要求完善环评手续。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梦斯特编织袋厂位于我区龙门社区龙顾路伊河堤下,企业法人赵成效。该企业于2016年建设投产,主要以聚丙烯为原料,经挤出、拉伸成扁丝,再经织造、编制、制袋而成。属于我区关停整改类企业,在“散乱污”企业台账内。
三、调查内容
该企业所处位置为洛阳市规划拆迁改造区域,其未按照我区环保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要求落实停产整改和完善环评手续。
四、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立行整改。1.我区环境攻坚办于9月2日对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和梦斯特编织袋厂分别下达了整治取缔通知(洛龙门环攻坚办〔2018〕74号)和限期拆除通知(洛龙门环攻坚办〔2018〕75号);2.对梦斯特编织袋厂进行取缔,按照要求断水断电,大部分设备、成品与与原料已清理干净,仅有一个设备与房屋连体,需要拆房子才能拆除设备,我区无权拆除民房,故无法拆除。目前该企业已不具备任何生产能力,拆除设备均已清运完毕,有一个设备待企业负责人联系好商家后立即清理完毕。3.周边环境卫生打扫干净,建立长久管理、清理机制,确保消除环境污染。
五、责任追究
上述事件暴露出环保办、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巡查不尽心,造成较坏影响,损害了园区声誉。根据有关规定,经园区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环保办、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两个单位通报批评,由园区攻坚办对环保办负责人马英峰、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尚胜报进行约谈,并批评教育,做出书面检查。建议对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刘俊杰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龙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李俊伟,龙门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元元行政警告处分(洛龙门环攻坚办〔2018〕77号)。
六、下步措施
我区将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求相关负责人加大日常巡查、监管,提高环保意识,确保问题不再反弹。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为洛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奉献一份力量。
附件:整改前后照片
2018年9月6日
整改前
生产设备及车间现状

整改后
院内清理后照片

与房屋连体设备照片

生产设备及车间清理后照片


与房屋连体设备照片

生产设备及车间清理后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