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
管理员 http://www.lmsk.gov.cn 发布日期:2019-11-26 浏览次数:157030 【字体:大 中 小】
一个民族的文化遗产,承载着这个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一个国家的文化遗产,代表着这个国家悠久历史文化的“根”与“魂”。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民族和国家过去的辉煌、今天的资源、未来的希望。
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始凿于北魏,历时400余年形成了南北长达1公里,窟龛2345个,造像10万余尊,碑刻题记2800余品的恢弘盛景。作为延绵千年的石刻艺术瑰宝、中华文明的传承者、丝绸之路上的璀璨明珠,龙门石窟以其独特的东方气质,美轮美奂的雕刻艺术,悠久的历史传奇,向全世界展示着中国文化之大美。
历史发其源,文化铸其魂。文化遗产中蕴含着民族的精神基因,保护好文物,保护好世界文化遗产,就是保存历史之源,铸就文化之魂,传承发展之脉,守望精神家园。
《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龙门管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依法保护,在龙门石窟的保护和管理上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原貌、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在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上严格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全面规范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内保护管理、经营服务、开发建设、生产生活、参观游览等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景区保护的各类行为,确保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在保护中发展、在保护中利用,全力守护好这一宝贵的世界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是国家民族精神的支柱,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心灵家园,我们都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使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始终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为国家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