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园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 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管理员 http://www.lmsk.gov.cn 发布日期:2020-12-30 浏览次数:4668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洛阳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接收工作,结合龙门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现常态化,确保退休人员应收尽收。
二、工作机制
龙门园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全园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园区国企办)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对所属有关接收部门开展培训,政策解读,分解任务,做好接收工作。
建立园区移交接收工作联络机制,党建办、人事科、财政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要明确人员负责接收工作,并将联络人信息报送园区国企办。
三、工作内容
1.签订移交协议。园区国企办负责与移交企业对接,组织签订具体移交协议,确定具体接收人员。
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接收。街道办事处组织移交企业与有接收任务的社区开展工作对接,凭移交企业提供的“两表一册”,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情况调查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花名册》,进行移交人员核实,做好交接手续办理工作。
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园区确定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由国企办和人事科与移交企业进行对接。人事科根据移交企业提供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移交名册表》,开展档案验收、核对及手续工作,移交后的人员档案由人事科集中统一管理。
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园区确定接收的企业退休党员,由国企办和党建办与移交企业进行对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党建办根据移交企业提交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移交管理花名册》,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街道办事处和相应的社区党组织。
四、工作要求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面推开,确保按时完成接受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
园区国企办要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事科要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党建办要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管理的指导协调,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具体工作。园区财政局要做好改革资金保障工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加强工作机构建设,明确工作人员,建立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逐步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
(二)常态化管理。
2021年1月1日起,市、县属企业新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常态化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部门做好常态化管理工作,加强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确保退休一名接收一名。